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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农民工下公交车的青年是自打耳光

2012-07-05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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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山东省济南市45路公交车上,一男青年因嫌上车的农民工身上有味儿,要赶农民工下车,被驾驶员和其他乘客严词拒绝,事后竟扬言要投诉驾驶员。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绝大部分的乘客对于那名青年的做法感到愤怒,而驾驶员更是直言:“就算被处理,我也不后悔。”(据7月2日《山东商报》)

    这位青年的行为让人感到气愤,同时,我们也欣慰的看到在媒体极力传播“尊重农民工、人人平等”的思想观念后的今天,欲赶农民工下车的青年是孤立、少数,不得人心的。

    如果说,司机的严辞拒绝是恪守职责,坚守一份责任感,让人感动与欣慰,那么其他乘客纷纷指责男青年,对男青年的行为表示愤怒,对农民工表示理解,并帮他们安置行李,显然则反映出在社会文明进步的过程中,人民群众的思想水平和平等意识得到了提高。

    抛开情理的因素,也不论农民工到底为城市发展、进步做了多少贡献,我们是否应该给农民工更多的理解与尊重?答案显然是显而易见的。仅从法律上来说,公交车毕竟是公共场所,不是某个人的私家车,农民工与其他乘客一样,有权利乘坐公交车。因为脏、身上有味等原因,当农民工给其他乘客带来影响和不便时,完全可以提醒,但谁也没有权力赶其下车。就此而言,将农民工行李踢下车,动作粗陋、出言不逊的这位男青年,显然是悖情、逆理且不尊重法律赋予人的平等权的,其赶农民工下车之举,完全就是自打耳光。正如媒体所评价的那样:农民工身上有“异味”,洗洗就没了,但一个人思想观念上“有味”,同样是需要好好洗洗干净的。

    而要真正帮助极少数思想“有味儿”的人去掉“异味”,我们还是要继续做好 “尊重农民工、人人平等” 传播工作,这样才能在全社会营造起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的氛围,不让这种伤害他们感情的事情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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