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法规标准 > 正文

北京一企业擅自拆除“侵华日军飞机掩体”被罚50万元 原址尚未修复

2015-04-22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字体: ]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21日通报证实,北京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去年中旬因擅自拆除区内一处“侵华日军飞机掩体遗址”(俗称飞机窝),被处以50万元行政罚款。

    海淀区文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除罚款外,区文委还责令青远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在专业部门指导下修复文物。但据记者现场了解,目前青远公司并未按要求修复,遗址附近杂草丛生,依旧荒芜。

    据悉,被擅自拆除的飞机窝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玉泉村小屯自然村,属不可移动文物。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建筑物或遗址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未经许可包括所有者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可以任意变动、修改。

    然而,2014年6月16日至6月22日,青远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组织力量对所征用地块内数户民房进行拆除,在清理建筑垃圾过程中,将侵华日军飞机掩体遗址一并拆除清运。

    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海淀区文委经过立案调查,对清远公司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海淀区文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有最新进展将及时通报。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