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15日发布,因刑事拘留期限届满,法院于日前依法对大屯路隧道飙车案被告人取保候审。同时,附带民事赔偿调解正在进行。
据介绍,被告唐某某、于某某二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期限至5月12日届满。拘留期限届满后,为防止超期羁押,依法需变更 强制措施。两名被告的家人分别出具了保证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唐、于二人提供了担保。5月12日,朝阳法院为二被告人办理取 保候审的手续,当日下午5时许,唐、于二人在保证人陪同下离开朝阳看守所。
同时,兰博基尼车内受伤乘客徐某(女)作为被害人,已于5月11日正式向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索赔各项损失。目前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工作正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