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法规标准 > 正文

张艺谋诉新画面影业索1500万一审宣判 张艺谋胜诉

2015-09-17  来源:新华网
[字体: ]

因影片《三枪拍案惊奇》的收益分配问题,知名导演张艺谋起诉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索要收益1500万元,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伟平。1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新画面影业给付张艺谋影片《三枪拍案惊奇》分成款1500万元。

  15日14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对该案依法公开宣判。张艺谋未到庭。双方均委托代理律师到庭。

  张艺谋起诉称,2009年6月,他与新画面影业、香港安乐影片有限公司签订《协定备忘录》,就合作拍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达成一致。

  根据协定,香港安乐影业有限公司负责投资,新画面影业负责影片在中国境内的一切宣传及发行事宜,张艺谋担任该片导演,影片在中国内地全部发行收 入减去被告支出的宣传发行费后三方平均分配,即三方应各自分得至少1500万元(暂计),但新画面影业取得全部票房收入后至今未向张艺谋支付分成。

  张艺谋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新画面影业支付15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据了解,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经营范围为电影制作、电影发行放映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伟平。

  新画面的代理律师表示,公司已经在2010年至2011年间分13次向张艺谋夫人陈婷汇款1253万余元分成款,并代为履行了纳税义务,不存在未支付问题。

  张艺谋代理人表示,确实收到1200多万元,但该款项系《英雄》《十面埋伏》等五部影片张艺谋担任导演的劳务报酬,并非《三枪拍案惊奇》一片的收益分成。

  法庭审理认为,对于新画面公司是否已经履行合同义务向张艺谋支付《三枪拍案惊奇》分成款问题,支出凭单及缴税凭证无法证明张艺谋已经实际领取所 有影片导演酬金,新画面公司称涉案张某向陈某的汇款12536400系该片分成款,依据不足。对于分款金额如何确定问题,由于协定备忘录规定,新画面负责 中国境内一切宣传及发行事宜,因此,新画面应对分成款的具体金额承担举证责任,但该公司既不提交相关审计报告,也不告知审计机构名称,在法院准许张艺谋的 审计申请后,新画面也没有提交审计材料,故新画面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对于本案的诉讼时效问题,法院认为,由于三方没有对分成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张艺谋随时有权向新画面公司主张分成款,所以起诉并未过诉讼时效。

  综上,法院一审宣判,判令新画面影业给付张艺谋影片《三枪拍案惊奇》分成款1500万元。判决宣判后,张艺谋一方表示不上诉,新画面影业表示上诉。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