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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乐福错用员工手册开除员工被判败诉

2016-07-1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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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乐福一处长,因低价卖货被公司开除。该员工 不服,经仲裁裁决撤消了该解除合同,家乐福不服诉至法院,认为依据员工手册有权解除合同。记者16日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认定家乐福解除劳 动合同所依据的事实与制度不符,已构成违法解除,判决撤销解除合同通知书,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刘某入职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通州店(以下简称家乐福公司)负责运 营管理工作,任纺织处处长一职,月工资9190元。2015年9月,被告未按照原告规定的程序,以低于进货价销售产品,将两件单价为559元、两件579 元的商品交给一名顾客,仅按照69元、99元的单价支付了货款后由该顾客带出原告经营场所。

        2015年10月,家乐福向刘某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依据其员 工手册以刘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解除劳动合同。其后,刘某申请仲裁,仲裁部门裁决家乐福撤销对刘某作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恢复其工作及职务。家乐福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造成经济损失2276元,实际并未达到家乐福员工 手册关于三级违纪行为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的标准;家乐福公司主张刘某行为造成一些无形损失,但其并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刘某亦对此不予认 可。故一审法院认定家乐福公司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所依据的事实与制度不符,已构成违法解除,判决撤销家乐福作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家乐福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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