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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10人缘何要建23层办公大楼

2012-03-2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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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驻南京办事处人员不足10人,却要建一座23层的办公大楼,这引发了公众质疑。办事处表示,办事处只占几间办公室,其余楼层将作为江西企业展示的平台。专家称,政府用地未缴纳土地出让费,不得商用,南昌驻宁办的做法涉嫌违规。记者从南京市规划、建设部门了解到,南昌大厦项目从规划到施工,都在相关部门办理了许可,并拿到了相关证件,在网上可以查到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据3月22日人民网)

    按理说,任何一个土地项目的批准,都应当进行严格的把关,“不足10人的办事处要建23层办公大楼”,如此荒唐的项目,居然能手续齐全,获得一系列政府监管部门的审批,这里面是不是存在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乃至乱作为的行为?

    尽管相关工程确实获得了规则、建设、环保等部门的审批,但如此工程显然经不起“推敲”,也许,正如有关负责人解释的那样,建设23层办公大楼的目的,并非仅仅供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使用,而是会被用来做“江西企业展示的平台”,但这也并不代表这种做法就是符合规定的。因为这块土地是国土部门划拨的,如果政府机关只是自用一部分,其余用来对外出租而收益用于部门的福利的话,按照国家规定,这也是违规的。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土地资源的管控力度,于是,频频会有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项目审批过程中“移花接木”,他们往往打着“民生”等各类幌子在“蒙混过关”后,便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在这个过程中,土地资源沦为了一些政府的“敛财工具”,甚或成为少数官员的“摇钱树”,这着实令人感到寒心。

    可以说南昌大厦项目是很有代表性的,因为目前的法规尚没有明确“规定这些项目改变用途后应由哪个部门进行管理和查处,这是法规上的漏洞,也是行业管理的漏洞。”因此,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规范土地的管理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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