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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特大暴雨中最敬业的协管员为什么要受处理?

2012-07-24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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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1日的特大暴雨袭击京城,给周末的民众一个措手不及的打击。

雨过天晴,大雨终将退去,民众的生活也将恢复平静。

但关于这场暴雨或许还有许多思考留给我们。

22日一大早,就注意到网友 @北青全伟  发布微博称,看到因暴雨被遗弃在路边的车,不少被贴上了罚单。

当时还在疑惑,不至于北京的协管这么敬业吧?再说,首善之都的官方似乎也不至于这么不尽人情吧?

疑惑中,我注意到该微博被新浪小秘书了贴上“此微博为不实信息”的标签。

其后,有人说不是罚单是提示单,但经不住其他网友纷纷上图举证。

在这个有图有真相的时代,最终“辟谣”标签被撤销。

对此,新浪给出的解释是:因为当时该帖子真实性正在调查中,所以就给贴上“此微博为不实信息”的标签!

正在调查中,就给出了定性,连个“涉嫌”或“怀疑”都没有,新浪比司法机关还牛,完全是“先抓人后查证”!

22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就发布“常务副市长吉林表示所贴罚单作废”,这也证实了网友所谓“友情提示”的虚假!

 

晚上交管局表态称,“已下发通知,雨后以服务疏导为主,对因雨受困车辆联系车主,挪移清拖;对22日协管员擅自粘贴的违法告知单不予录入;对擅自贴条的当事协管员严肃处理、调离工作岗位。”

于是有媒体称赞说:昨天一天内的“风云突变”引来车主一片叫好声。

我相信北京群众的素质,就这样的处理值得“一片叫好声”?记者自己想像的吧?

我仔细分析了一下,所争议的罚单应该是“违法停车告知单”,也就是南方人常说的“牛肉干”。这种单据当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罚单,但只要是有车族都知道其实就是罚单,甚至比一般行政机关的罚单还厉害,你不交钱,人家就不给你过车检,那叫牛啊!

有网友质疑协管员的执法权,我查看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78条第四项的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组建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这里面明显规定了“告知”权,这个办法是北京人大制定的,很难说违法!

为什么北京特大暴雨中最敬业的协管员要受处理?

一方面,由于暴雨导致路边违章停车这是一种既无故意又无过失的非常态行为。根据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构成行政违法必须要有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的故意是指违法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行政管理秩序的结果,而过失是违法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行政管理秩序的结果。721北京特大暴雨偏偏是一种不可抗力,官方都解释为“61年来最大暴雨”,难道说普通老百姓有办法对抗?毕竟生命权高于一切!

另一方面违反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处罚基本原则。长期以来,“管理就是收费,教育就是处罚”或许这也是老百姓对城管、交管最反感的地方,执罚经济在全国不同地方不同程度存在,天下老百姓苦之久矣!

还有一个问题,说是“对擅自贴条的当事协管员严肃处理、调离工作岗位”,这是明显不当的处理。什么叫擅自?协管员完全是合法行为,其法律后果应该由交管机关来承担,不能搞“皇帝生病百姓吃药那一套”!

或许,我们要好好反思当前的执法,雨过地皮湿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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