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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公众利益就不是“隐私”

2012-10-01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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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的“网络反腐”对象“杨表哥”被撤职后,网民欢呼雀跃。不过,日前有专家说“网民反腐行为可能触犯法律”却引起一片担忧。被吓懵了的网友问:我们会不会无意中触犯了法律?官员个人信息是否受隐私权保护?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就此采访了4名专家。

    观点一:依靠“穿戴”的反腐难以为继

    在延安“8·26”车祸事故现场,原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的“微笑照”被传到网上后,引起轩然大波。网友随后发布了这位局长戴劳力士、豪雅等多款名表的照片……不到一个月,他因存在严重违纪问题被撤职。

    有网友认为,对官员穿戴的“过敏”并非正常现象,但在当下却有一定反腐效果,是屡试不爽的“好办法”。对此,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陈剩勇并不乐观:“如果以后官员都不会戴好表、好眼镜上镜了,你该怎么办?”

    发布这组关键照片的网友“花总丢了金箍棒”也认为,这一次引起舆论关注有一定偶然性。他曾接受采访表示:“我自从去年就注意到了他的表,并曾在网络公布大量照片,但当时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由于整个环境是不透明的,作为个体行使监督权很难。因此即便“网络反腐”会带来所谓的舆论暴力,但目前也只能这么办。

    专家认为,网络反腐虽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从长远看,应纳入法治轨道。“单纯的网络反腐是没有前途的,仅仅依靠‘辨认’官员的服饰、香烟更难以为继。反腐还是要靠民主与法制的健全。”陈剩勇说。

    观点二:涉及到公众的利益就不是“隐私”

    有人问,假如“杨表哥”是个清官,真的是自己花钱买表戴的一个“手表迷”。他的工资算不算隐私?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说,看上去是私德,一旦涉及到公众利益就不是“隐私”。以这次“名表事件”为例,人们关注的不是“表”的问题,而是“表”背后的问题。这个“表”是怎么来的,会不会来源不正当,与官员的身份、职务发生冲突,因此已经不是“私”的范畴了。

    “杨达才的工资属于应该被公开的事项”,王成说:“虽然我国目前的信息公开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要公开官员工资。但从法理看,官员工资属于应该被公开的事项。公仆如同为家里工作的保姆,这个工资不应该保密。”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孝正说,官员有作为公民个人的权利,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个人隐私一旦涉及到公共的利益,必须变成公开的信息。因此周孝正认为“高官没有隐私”。网友把在公众场合拍摄的照片传到网络上是没有问题的,侵犯公务员隐私的说法是“无稽之谈”。

    观点三:“人肉搜索”要注意边界

    有网友认为:“只有一个‘官不聊生’的社会,才是好社会!”在网友“观有益明道理”眼中:公众人物就应该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能谈什么隐私,要隐私就别抛头露面、别上电视、别上报纸。

    对此,提出“网民反腐行为可能触犯法律”的专家陈剩勇不予赞同。他认为普通网民没有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权”,靠“人肉搜索”曝光官员的个人隐私、家庭成员照片,对官员隐私的尊重不够。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人肉”的边界进行了区分:“在办公室、在为人民服务的公众场所就是一个“官”,隐私权很小。但回到家里就是普通人,隐私权要大一些。官员身处这两层属性,隐私权是不一样的。”

    因此,“人肉搜索”存在被滥用的危险,不能随意扩大超出“官”的范围。例如,广西“烟草局长日记门”事件中,多名被网民称为“局长情妇”的女性被查实照片遭盗用,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再如“人肉搜索”官员的夫人、子女的个人情况、甚至为了“维护正义”到官员家里去偷拍,这就涉嫌侵权。

    专家提出,互联网不是法律的真空地带,“网络反腐”同样需要恪守法律。我国2010年7月新颁布并开始实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互联网的侵权责任,这也是目前判断“人肉搜索”是否侵权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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