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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谨慎”并非危言耸听

2013-05-16  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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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民政局婚登窗口竖起“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的警示语,但热衷于此道的人依然对它置若罔闻。生活中提供的不幸实例为这两句话作了注释:一方离婚后不愿再复婚,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当初开开心心来办离婚手续的一方,现在哭哭啼啼到民政局申诉复婚,落个人财两空的结局。“狼来了”并非危言耸听。

    且看一个实例。38岁的沈某原本有个看似幸福的家庭,孩子刚满10岁。今年3月初,丈夫和她商量,想再买套房,但前提是先把现有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再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然后用沈某的名义再买套房。几乎没有任何纠葛,夫妻俩顺利办了离婚。过了几天,“丈夫”又到深圳做生意,再不提买房的事。沈某打电话给他,发现他的语气越来越不耐烦,有时干脆不接电话,有一次竟然对“妻子”冷冷地说:“离婚了,干嘛还管我?”甚至拒接来电,假离婚成了真离婚。

    选择“假离婚”者,大多为了经济利益,或为房子,或为超生,或为出国、躲债,或为买经济适用房、获养老保险补贴,更多的则是为了买房。今年3月“国五条”出台后,各地“假离婚”的报道层出不穷。在某地,有上百人打电话咨询为买卖房子而“假离婚”问题。据统计,咨询“假离婚”的电话占所有咨询电话的10%。其中80%是女性,年龄在35岁左右。婚姻功利化、工具化,为“狼来了”埋下伏笔,导致了许多家庭悲剧的发生。中国社工协会婚姻家庭工作委员“家和工程”上海工作基地24小时公益婚姻咨询热线推出十天来,已碰到六七个“假戏真做”的案例,一些夫妇来寻求复婚帮助,但“家和工程”的干部说,对有些已生米煮成熟饭的案例,他们是爱莫能助。

    因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假离婚”这个概念。离婚只有真的,没有假的。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便解除了。婚离了,家就散了,夫妻双方的权益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拆不散家庭”,成为一厢情愿的空谈。而家庭一旦解体,夫妻名下的所有财产将进行分割,再次购房后产权,也在其中一人名下。“假戏真做”的不幸后果,不言而喻。总之,奉劝人们不要为了经济利益而去挑战婚姻的稳定和完整,以免酿成无可挽回的悲剧。昨天离婚,今天买房,结果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美妙。引发轩然大波者,并不是个别的。她们所失去的,将远远超过房子的价值。

    有的夫妻说,我们在离婚前私下签订过“忠诚协议”。这个“忠诚协议”尽管写在书面上,但它是建筑在不可告人的私利基础上的,双方的“忠诚”限度要打上引号,其作用是很脆弱的,甚至是靠不住的。更重要的是,私下签订的“忠诚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效力。一旦一方违背协议的条款,另一方不能以此制约对方,法院不能根据“忠诚协议”制裁违反协议的另一方。许多弄假成真的悲剧昭示人们:一旦离婚被认可,双方手持的“忠诚协议”,将是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

    时下,“离婚潮”虽渐“退烧”,但后遗症留下不少。婚姻是一件易碎品。镜子破了,重新再圆,难度极大。结婚离婚,千万不要把它当儿戏!当然,这里顺便说一句: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说,在出台前尽可能设想得完备些,空隙少一点,也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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