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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歧视”埋下“萝卜招聘”的种子

2013-05-31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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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从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机构“郑州亿人平”处获悉,在今年就业形势空前严峻的前提下,事业单位招聘中的户籍歧视最为严重。他们通过对国内大中小三类城市中近百家事业单位的各类招聘启事或招聘广告、从今年1月至今近五个月的跟踪调查中发现,有户籍要求或明确提出应聘者需“有本地户口”的单位占比达99%,事业单位招聘成为户籍歧视的重灾区。(5月29日《法制日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明确规定,2012年全国所有事业单位实现公开招聘。目前,正是各地事业单位招聘的高峰期,拿苏州市的例子来看。2013年春季的事业单位招聘中共招聘768名工作人员,但是有一条明确的规定,那就是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必须是苏州市户籍,苏州市户籍不包含集体户口。即外地生源的学生即使在苏州大学毕业,户口是集体户口的仍旧没有资格进行考试,除非是博士研究生。显然,关于户籍制度的规定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但是,对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来说是一种巨大的阻力,根本上不利于人才的全国性合理流动。

    其实,户籍歧视的规定在于地方保护主义,在于促进本地生源的就业。但这样的歧视在另外一个方面只能导致更多潜规则的形成,所谓的“萝卜招聘”多是这样诞生的。由此可见,只要户籍歧视不根除,“萝卜招聘”就不可能消除。而全国尽管实现所谓的公开招聘,但是距离公平远远不够。事业单位制度的改革任重道远,公开招聘实现了公正的第一步。但是,事业单位招聘在于选拔合适的人才,不能说户籍符合要求就水平和能力就高,可以说户籍的要求原本就是多此一举的,除了能给“潜规则”提供机会,诞生更多的“萝卜招聘”外别无好处。

    事业单位改革的历程中招聘环节很重要,从中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看,从当初的推荐制度到最终的公开招录制度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尽管在公务员的考试制度中存在着很多不如意的情况,但是,在公务员招考中大多已经取消了户籍制度的要求,无论是对于农村还是城镇户籍制度的约束,更是取消了关于地域户籍的限制,全国各地的人才只有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考试。只有这样,才为国家选拔合格的人才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才选拔的公开公正。

    既然有现成的例子,事业单位招聘完全可以参照公务员招录的经验,公开招聘已经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只要“户籍歧视”这样的制度消除,事业单位招录才能取得关键性的一步,因为众多的症结都在户籍上,因为这是产生各种“潜规则”“萝卜招聘”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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