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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官员失信”损耗政府公信

2016-11-23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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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陕西商洛市商州区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失信老赖“黑名单”上,区安监局副局长吕某某、区运管所职工邢某等8名公职人员赫然在列。新华社记者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中搜索发现,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政府及职能部门“官员失信”案件已超过1100件。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党政机关主要领导换人后,继任者拿出“新官不理旧账”作挡箭牌。

    在社会信用体系中,政务诚信是“第一诚信”,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的信用状况很大程度决定着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官员失信”不仅会使社会信用大厦根基不稳,还会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对“官员失信”的惩治,已迫在眉睫。

    “新官不理旧账”,表面看是继任者担当精神不够,背后则是政府对人民的巨大失信。如此“官赖”行为禁而难绝,说到底是一些地方官员的权力观、政绩观出了问题。一方面,自己对地方发展没想法、没规划,却好大喜功搞些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最后“拍拍屁股走人”。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则在于继任者自恃“为公家办事”,不把法院判决当回事,留着上任的烂摊子,自己又支新摊子。很显然,现在这些“老皇历”都要改改了。

    政治学理论中有一个著名的“塔西佗陷阱”,意思是当政府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如今,我们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施工高峰期”,在呼唤改革实干家和促进派的同时,以“信”赢得民心更有助于让改革举措顺利落地。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务诚信关乎形象、关乎威信、关乎各项改革事业的成败,是一场必须打赢的人心战役。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上了失信黑名单就要承担法律后果。就目前来看,很有必要为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量身打造“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制度笼子,架起一道带电的“高压线”。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九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一些地方也已开始探索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的联动机制、长效机制,若有失信行为,在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方面将被“一票否决”。这对于遏制政府决策只拍脑袋不做论证,只拍胸脯不干实事,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

    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诚信是必须要坚守的价值底线,个人如此,政府尤甚。各级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言出必行、一言九鼎,诚信之河才能是清源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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