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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校园欺凌需提高认识拿出行动

2016-12-13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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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关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发生“校园欺凌”一事引发社会热议。校园欺凌危害校园秩序,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须提高认识、切实治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事发生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国中 小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第二阶段,即专项督查阶段。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 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而就在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 导意见》发布。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 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和九部门的意见,重在纠正一些地方 和部门在治理校园欺凌中存在的主体责任不明确、制度措施不健全、教育惩戒难落实等薄弱环节,目标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通过自查、督查及时发现问 题,让专项治理形成合力。当前,各地各部门应按通知和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治理工作,尤其要注意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九部门的意见要求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报告制度,是基于校园欺凌事件当事方多为未成年人,事件背后往往又有复杂的社会和家庭因素,多方介入比关起门来“协调”更有益于化解矛盾。

        治理校园欺凌不能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以“让教育问题回归校园进行处理”为借口将问题淡化处理,是对欺凌行为的漠视,不仅无益于尽早化解矛盾,甚至会酿成严重后果。

        防治校园欺凌,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为人父母既要珍视自 己的孩子,更应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胸怀;作为学校,应当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并举,重智育更需重德育,面对纷繁世相,应有坚守正义的定力;而全社会则 应努力维护公序良俗,以清正之气熏陶孩子纯洁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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