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公布的调解组织是从“十二五”时期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行业协会中选出,共7家,即北京电子商会、北京服装纺织协会、北京软件行业协会、北京信息产业协会、北京通信信息协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北京商标协会。今后,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过程中,可于正式立案前或审理过程中,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委托上述行业协会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
首批公布的调解组织是从“十二五”时期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行业协会中选出,共7家,即北京电子商会、北京服装纺织协会、北京软件行业协会、北京信息产业协会、北京通信信息协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北京商标协会。今后,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过程中,可于正式立案前或审理过程中,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委托上述行业协会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