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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听证代表提出奖励节约家庭

2012-05-13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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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听证代表提出,实行阶梯电价后多用电多收钱,但对于省电用户是否也应该给予奖励?

    李吉安说,应该有省电价格下调优惠政策,才能更好地体现阶梯电价、鼓励节约用电的用意。李薇莉也认为,对于用电量少于标准的用户应该采取补偿和奖励的机制。新街口街道尹庆国也提出,能否实行奖惩制度,当没有用到规定用电量的时候进行奖励?“就是说,我节省了10%,你能不能奖励我1%?”听证代表王红说,可以划定一个限度,比如说150度以内或者130度以内的给一点奖励。

    >>其它意见

    保护商住两用房住户利益

    消费者代表吕凤梅了解到,在商住两用的楼里,没有天然气和暖气供暖,只能靠使用电力能源,一个月基本上用一千度,这种情况应该在北京调查一下,需要考虑这部分群体利益。

    定期向社会发布用电数据

    消费者代表宋润明希望建立居民用电定期发布机制,按照国家统计局每月发布相关指数的模式,向社会发布每月或每季度、平时用电与高峰用电的相关数据,进一步增强节电环保意识。

    节约成本应推行峰谷电价

    作为专家出席的清华大学教授提出,峰谷电价是节约成本很好的方式,反过来又有利于我们的用户,现在很多变压器有的时候最高只用了几个小时,是我们用的时间不合理造成了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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