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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向困难人群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2011-11-16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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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人200元 本月底发放到位

    为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本市将向孤残儿童、低保对象、农村五保等5类人群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200元,将于本月底发放到位。

    据悉,享受此次临时补贴的城乡困难群众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享受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孤残儿童。临时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将于11月底发放到位,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另外,11至12月份新批准享受以上待遇的人员,可按照补贴标准的50%发放,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负担。

    根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预案》,凡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居住类等费用的价格指数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并且持续较长的一段时间,可以给低保及困难人员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

    市民政局要求,各区县要加强对临时生活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各类发放对象的范围,规范补贴发放程序,切实做到资金发放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把补贴发放的各项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另外,为确保11月底前将临时生活补贴发放到每一户困难家庭,各区县民政局要负责汇总本区县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补贴发放进展情况,并于每周三前,将本区县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发放进展情况表上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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