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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九成纠纷

2012-01-10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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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七成医院遭遇过“医闹”

    门诊大厅里披麻戴孝设灵堂、尾随医生出诊回家、在院长办公室里一哭二闹三上吊……这样的“医闹”绝大多数医院都遇到过。记者从1月9日上午举行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通报会上了解到,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72%的医院发生过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等“医闹”事件;77%的医院出现过患者在诊疗结束后拒绝出院且不交住院费用的问题。而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也不尽合理,“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

    从去年开始,患者一旦在北京的医院里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都多了解决纠纷的地儿: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据介绍,医调委自去年5月底挂牌成立以来,调解完结的案件有571例,其中调解成功的513例,成功率为89.84%。

    妇产科、骨科医疗纠纷最多

    据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方介绍,在医调委受理的纠纷中,出自三级医院的纠纷超过一半,达到57.34%;二级医院占38.83%;一级医疗机构占2.62%,民营医疗机构占1.21%;如果把受理的医疗纠纷按科室划分,居于前十的分别是妇产科、骨科、普外科、急诊科、心外科、心内科、神外、口腔科、呼吸内科和儿科。刘方说,在国外,妇产科的纠纷也是最多的。

    由于医疗纠纷调解具有高技术、高难度和高复杂性的特点,因此,调解员都要具有医学、法学甚至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北京医调委现有的44名调解员中,有21人是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医院管理人员、高级法官或律师,2人具有医学法学双学历、医师兼律师双职称。

    索赔超过1万元就可以去“调解”

    按照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患者一方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人民调解或诉讼方式予以解决。据统计,以往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赔偿案件中,医院无过错补偿或超高赔偿案件超过20%;市卫生局信访案件的80%以上为医疗纠纷案件,重复信访、群体信访、非正常上访居高不下,北京市因医疗纠纷到卫生部上访量位列全国第三。医院觉得冤枉,患者更是委屈,特别是有些患者觉得去法院打官司耗时长,成本高,于是选择“调解”成为新的途径。

    医调委规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接到医患双方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理案件,在当事人材料提交齐全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结案;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或因医疗纠纷调解情况确有需要的,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经延长仍不能结案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其他部门处理。截止到去年年底,医调委共接到调解申请1118例,受理994例,其中正在调解案件423例,已结案件571例。

    医疗纠纷发生“板子”怎么打?

    医疗纠纷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医院认为自己没问题,但是患者觉得“命没了”,这个时候往往会形成纠纷事件。最近在北京的一家医院曾经出现过80多人“围攻”医院的情况。为什么会发生医疗纠纷?这与医疗行业的复杂性有关。一名医生从最基本的职业发展角度出发,也要想方设法给患者看好病、做好手术;从患者角度来说,到医院找一个素昧平生的人看病,也是对医院和医生的信任。但是由于患者个性化差异很大,同一种药在不同的患者身上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也会产生不同的副作用;同样的手术路径,90%以上的人都会解除病痛,但也有一些人会出现问题。从目前结案的情况分析,前八位的过错原因为:手术损伤周围组织器官;误诊;手术前后处理不当;漏诊;医疗意外、并发症处理不当;手术操作失误;违反诊疗常规;手术未达到承诺预期效果等。来投诉的患者有的主要是想“多要钱”,有的则是觉得医院的环境、流程等不够人性化,对医院的服务有意见,想讨个“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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