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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人员患大病将获救助

2012-03-08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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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度精神疾病等病种将被优先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昨天,民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今年开始,各省(区、市)将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低保等困难人员在患上述大病时将可获得资助。

    根据该意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是患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主要为帮助解决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仍然难以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同时兼顾门诊医疗费用。”民政部介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将先从医疗费用高、社会影响大的病种起步,并随基金总量的增加,今后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度精神疾病等病种,将被优先纳入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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