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会议,正式启动新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据悉,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新疆草原全覆盖、牧民全惠及、资金量最大、影响力最广的一项牧区惠民政策,为实现草原牧区“转人、减畜、转移生产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根据《新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自治区补助标准定为:以荒漠类草原为主的退化草原和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禁牧补助为每亩每年5.5元,水源涵养地和草原保护区禁牧补助为每亩每年50元。草畜平衡及牧民生产性补贴标准同国家一致,即按照每亩每年1.5元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每亩每年10元标准实施人工种草良种补贴,每户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生产资料补贴。牲畜良种补贴在对肉牛和绵羊进行良种补贴基础上,将牦牛和山羊纳入补贴范围,山羊良种补贴是每只800元,牦牛每头2000元,新疆褐牛良种补贴是2000元。
新疆将根据这一标准结合各地州草原禁牧面积和草畜平衡面积数对各地州切块确定补奖资金,并根据各地实施情况划拨资金。
根据正式出台《新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自治区所有可利用的6.9亿亩(新疆可利用天然草原总面积为7.2亿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辖的草原面积为3000万亩,兵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由其自行制定)实施禁牧或草畜平衡。有15150万亩草原实施禁牧,53850万亩草原实施草畜平衡。目标是通过5年时间,使新疆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同时通过实施牧民定居及牲畜标准化小区建设,使新疆以天然草原为主的传统饲养方式转向以舍饲养殖为主的现代养殖方式。
另据了解,从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34亿元,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对草原禁牧实行补助,对草畜平衡实行奖励,对牧区牧草良种和牲畜品种改良等实行生产补贴。按国家核定的基数,新疆每年可获得补助资金约20亿元左右,平均每个牧民可获得1380元。2010年,全疆牧民人均收入不到3000元。按此政策落实,全疆牧民人均增收近50%。
据悉,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新疆草原全覆盖、牧民全惠及、资金量最大、影响力最广的一项牧区惠民政策,为实现草原牧区“转人、减畜、转移生产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根据《新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自治区补助标准定为:以荒漠类草原为主的退化草原和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禁牧补助为每亩每年5.5元,水源涵养地和草原保护区禁牧补助为每亩每年50元。草畜平衡及牧民生产性补贴标准同国家一致,即按照每亩每年1.5元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每亩每年10元标准实施人工种草良种补贴,每户每年500元标准给予生产资料补贴。牲畜良种补贴在对肉牛和绵羊进行良种补贴基础上,将牦牛和山羊纳入补贴范围,山羊良种补贴是每只800元,牦牛每头2000元,新疆褐牛良种补贴是2000元。
新疆将根据这一标准结合各地州草原禁牧面积和草畜平衡面积数对各地州切块确定补奖资金,并根据各地实施情况划拨资金。
根据正式出台《新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自治区所有可利用的6.9亿亩(新疆可利用天然草原总面积为7.2亿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辖的草原面积为3000万亩,兵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由其自行制定)实施禁牧或草畜平衡。有15150万亩草原实施禁牧,53850万亩草原实施草畜平衡。目标是通过5年时间,使新疆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同时通过实施牧民定居及牲畜标准化小区建设,使新疆以天然草原为主的传统饲养方式转向以舍饲养殖为主的现代养殖方式。
另据了解,从2011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34亿元,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对草原禁牧实行补助,对草畜平衡实行奖励,对牧区牧草良种和牲畜品种改良等实行生产补贴。按国家核定的基数,新疆每年可获得补助资金约20亿元左右,平均每个牧民可获得1380元。2010年,全疆牧民人均收入不到3000元。按此政策落实,全疆牧民人均增收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