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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行能耗限额管理 公共建筑超限用电将加价

2013-06-21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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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建筑用电将有最高限额,一旦超过这个限额,电价即会开始上调,而且超限越多,加价越多。昨日(20日),北京市发改委召开北京市节能宣传周政策信息发布会时透露,未来全市公建将试行能耗限额管理和级差价格制度,明年将把全市70%以上的公共建筑纳入电耗限额管理。

    写字楼内24小时运转的中央空调、彻夜不息的长明灯,高楼大厦顶端刺眼的霓虹灯,这些大量耗电的设施,使得本市公共建筑降低电耗迫在眉睫。昨日会议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本市公共建筑电耗约占全部建筑能耗1/3,占社会终端能耗10%以上。

    “市政府下达了‘十二五’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电耗下降10%的约束性指标,但目前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政策。”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全市70%以上面积的公共建筑将首先纳入电耗限额管理,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展到综合能耗(含电、热、燃气等)限额管理。这一政策实施的范围主要是本市单位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且公建面积占该单位建筑总面积50%以上的公共建筑,具体实施对象根据公共建筑信息摸排情况确定。

    究竟公共建筑耗电量多少算是“超额”?

    市住建委方面表示,由于公共建筑功能复杂性及能耗统计和计量条件限制,短时间难以制定科学合理的能耗定额,本市将按照建筑历史用电量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额指标。对正常运行5年以上的建筑,按前5年用电量和设定降低率测算;对未满5年的建筑,按已有年度用电量或全市同类建筑电耗水平测算。2014年和2015年,这些公共建筑的电耗基础降低率分别取6%和12%。

    在此基础上,本市还将同时设置差别化降低率。即对最节能的5%建筑,不要求继续降低能耗;对最不节能的5%建筑,要求下降幅度为基础降低率的1.2倍。“举个例子,如果公共建筑本身测算出来就是不节能,那么2014年电耗需要下降6%的1.2倍即7.2%;2015年则需要下降14.4%。”

    一旦被确定为超限额用能建筑,其用电成本也将有所上升。市住建委方面透露,具体的级差价格方案尚需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另行发布。超限额加价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作为市级预算收入按规定随电费征收并上缴市财政,纳入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奖励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此外,今年全市还将开展能耗限额管理基础工作,如建立并完善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库;发布全市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值。同时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目标考核,对考核优秀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公共建筑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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