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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高校年内试点取消编制管理

2015-05-25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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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本市出台创新事业单位管理的意见,事业单位的改革大幕即将拉开。市编办有关负责人昨天对意见进行解读,并透露,公立医院、高校取消编制管理试点年内启动,事业单位分类预计今年可完成,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明年基本实现转型。

  事业编总量不得超2012年底

  一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中,事业单位是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也是为了推动公益服务更好更快发展。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1万多家事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领域,其中教育、卫生领域事业单位最多。

  此次改革,本市对事业单位的编制首次明确提出,要实行总量管理。市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总量管理,就是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控制在2012年 底总量内,以此为高限,分级分部门对事业编制实行管控,不得突破总量新设事业单位、新增事业编。从去年以来,市、区县两级都制订了工作方案,通过撤并、核 减、收回实现事业单位控编减编。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更严格的管理是为了更有力地保障。根据事业编制总量管理制度,核减、收回的编制要转而用到事业发展急需的领域。此次文件明确规定了什么情况下要撤并、核减、收回,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全市并没有必须减少多少编制的目标。”市编办负责人说。

  事业单位分类今年完成

  事业编制受到严控后,公益服务项目能否新增?该负责人表示,今后原则上都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益服务,不再增设事业单位或增加事业编制。对原由事业单位提供的公益服务项目转为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应核减事业编制。

  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事业单位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成分类,然后积极稳妥地分类推进改革。目前全市共实现77%的事业单位完成分类。从目前已完成 部分来看,行政类占比最低,为0.5%;公益一类占比为87.8%,公益二类占比9%,经营类占比2.7%。预计到今年底,事业单位分类完成。

  行政类和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明年也将基本完成,即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涉及经营类的则逐步转 企。而公益服务类的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

  经费养老等配套政策将陆续出台

  长期以来,财政是按“人头”给事业单位拨付经费,对机构编制部门而言,控编的核心就是控制财政支出,以便使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公益事业发展,而不是人员供养。

  市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段时间以来,本市财政已改变对高校、医院的经费拨付形式,不再是按“人头”拨付,而是采取综合经费核算办法,同时对高 校、医院也开始实行新的拨付标准。如医院,财政经费是依据其床位、科研、门诊量等来拨付的;而高校,是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完成招生任务后,按生均比等 因素拨付的。

  “这种拨付方式,医院聘用多少医护人员、高校聘用多少老师,与财政经费基本脱钩。”该负责人说,编制本来是控制财政拨款的,现在编制在高校、医 院管理中重要性在减弱,所以此次提出,今后对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等要逐步创造条件,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对于取消编制后的高校和医院如何管理,我们还将逐步探索,并选择有条件的个别单位于年内启动试点,先行先试,待条件成熟后再稳步推进。”该负 责人说,涉及与编制管理相关的财政经费、养老保险、户籍管理、出国交流、住房补贴等,相关部门还将出台配套政策。“具体到每位医护人员、高校老师,目前来 说并无影响。”

  市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本市事业单位将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首都特点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不过,本市事业单位改革还困难重重,如需求与严控的矛盾比较突出,主要是教育、卫生领域对编制需求非常迫切,如何在总量控制下满足公益事业发展 需求是道难题。此外,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进展较慢,相关政策、措施、制度等还不配套,影响公益服务社会化进程;构建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 益服务新格局的任务仍很艰巨。

  权威解读

  行政类事业单位如何转行政?

  此次文件中明确提出,今后本市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这两类单位尤其行政类事业单位人员去向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

  市编办负责人解释,北京将结合探索大部门体制来整合设置。具体来说,能将行政职能划归现有行政机构的,不设置机构;能与现有行政机构合并的,不 新增机构;能转为部门内设机构的,不单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的,要在整合行政资源的基础上综合设置,不会突破各层级党政机构限额。

  转型后,行政编制更为紧张。市编办表示,对部门内部有空编的,通过空编解决;没有空编的,通过转变职能、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等方式内部调剂解 决;内部调剂确有困难的,通过在各层级行政编制总额内逐步调剂解决。“总的原则是,转行政所需的行政编制,不能突破中央批准的本市各层级行政编制总额。” 该负责人强调。

  对事业单位现有人员有何影响?

  该意见实施后,对事业单位现有人员会有何影响?

  市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是建立新机制,增强新活力,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文件中所有的改革举措原则上都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保证前后衔接、稳妥推进。有些涉及事业单位人员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都明确提出了必须妥善安置人员的要求。

  名词解释

  事业单位分类

  现有事业单位可划分为行政类、经营类和公益类三个类别。其中,公益类又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划分的惟一标准是社会功能,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是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等。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中小学等。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如高校、公立医院等。

经营类事业单位: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如北京市建设设计研究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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