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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2016-03-1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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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华网主办,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15日在北京召开。

   论坛以诚信、理性、责任为主题,就“让普惠金融更安全”、“互联网+金融时代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议题展开研讨。作为“金融315系列活动”的重要环节,“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拟每年举办一届。

   当日,蚂蚁金服、百度百付宝 、宜信等23家金融相关机构联合发起签署了《金融行业自律公约》,呼吁金融行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金融权益。第四批《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白皮书》同期发布。

   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于3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图为新华网常务副总裁魏紫川致辞。

   新华网常务副总裁魏紫川表示,金融服务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如何更好地服务民生是金融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他建议相关各方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方向,完善金融相关法律制度,加强部门协作,为金融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同时提高统筹监管能力和全面风险管控能力,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综合金融运行和监管体系,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并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教育工作。

   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于3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图为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致辞。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表示,金融企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责任人,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时应重点做到学法、守法、依法竞争。

   “金融企业只有积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消费者为先,树立消费者为上帝的理念才能有创新的原动力,才能健康持久发展。”杨红灿说。

   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于3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图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致辞。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认为,互联网金融低成本、高效率,满足了广大中低收入阶层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利于扩展金融普惠覆盖面,但近期爆发的一系列事件凸显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对此,姚余栋提出九点建议。第一,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风险意识,树立收益自享、风险自担的观念。第二,金融相关机构应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信息披露机制,严禁不实宣传和捆绑销售。第三,加快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保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第四,加强宣传,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渠道,宣传国家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及时披露违法违规的案件处理。第五,明确要求包括P2P网络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名称应与其投资属性和法律关系相一致,不能笼统使用投资产品、理财产品等产品名称。第六,建立包括P2P网络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注册登记制度,形成全国统一标准化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代码。第七,建立P2P网络借贷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设立基本投资门槛。第八,探索建立P2P网络借贷的二级市场交易机制,提高P2P网络借贷产品的流动性,进一步分散投资风险。第九,加强投资者教育,明确谁投资、谁买单的风险自担机制,打破刚性对付的不合理预期。

   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于3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图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创新与风险治理研究中心负责人杨东致辞。

   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金融创新与风险治理研究中心负责人杨东认为,未来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有望成为国家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抑或是金融法律体系改革的核心,对互联网金融企业、P2P企业来说,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行为规制工作,也有利于扩大企业创新空间。

   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于3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图为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致辞。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认为,对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需要进一步界定,现代金融消费和传统金融消费在性质、特点上存在差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金融服务,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共享关系,不论是强调金融服务的提供者还是强调保护金融的消费者,最终都是为了共建一个共赢的生态环境,使更多的人享受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的成果,”杨涛说。

   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于3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图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新义致辞。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董新义建议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准确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掩饰产品风险。

   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于3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图为《金融行业自律公约》首批单位签约仪式。

   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于3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图为获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优秀奖”单位合影。

   当天,主办单位发布了《第四批互联网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白皮书》,首批23家单位签订了《金融行业自律公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评选活动也于当日揭晓。

   201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于3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图为“2016金融知识普及中国行”启动仪式。

   值得关注的是,由普惠家参与协办的“2016金融知识普及中国行”活动同期启动,并计划在全国30-50个城市举办落地活动。

   据新华网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孙柏平介绍,此次活动将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金融知识普及、投资者的教育、金融安全和金融风险防控宣讲、传播普惠金融理念、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案例分享。

   孙柏平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根据计划,主办方将于年底发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调查报告白皮书》。

   附:《金融行业自律公约》签约单位

   蚂蚁金服、百度百付宝、宜信、 91金融 、信和财富、 PPmoney万惠、冠群驰骋、玖富集团、微贷网、普惠家、首创财富、 中融民信、理财范、道口贷、欢乐合家、天峰普惠、中航生意贷、柚子理财 、寰玥国际、鼎信贷、瑞钱宝、掌众金融、鼎盛财富。

   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获奖名单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优秀奖”:北京银监局、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奖”: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创新奖”: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社会责任奖”:北京中富国润文化有限公司。

   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获奖名单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优秀案例”:信和财富、普惠家;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案例”:冠群驰骋;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创新案例”:中航生意贷、微贷网、理财范、欢乐和家、玖富集团、Ppmoney万惠、寰玥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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