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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被曝光

2016-06-25  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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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不给员工上社保、使用童工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今后都要被作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对8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公布。这将对违法企业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这8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包括:

  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

  非法使用或介绍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

  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导致劳动者死亡的;

  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等后果的;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并符合申请听证条件的;

  因拖欠劳动报酬以外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30人以上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突发事件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办法》明确了公布的具体内容,包括违法行为市场主体全称、登记注册号码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违法事实、处理情况等。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半年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季度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这些违法行为的公布将体现在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官方网站、当地主要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同时,实施社会公布应当依法运用本级政府社会公布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其他相关平台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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