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子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环境保护 > 环保作文 > 正文

北京网约车细则“落地”:保留“京人京车”

2016-12-22  来源:新华社
[字体: ]

 北京市21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保留 “京人京车”等要求,并对已开展网约车业务的平台、驾驶员和车辆设置5个月的过渡期。

        此前的意见征集期间,北京市交通部门共收到有效意见9246条,主要集中在网约车车辆资质条件及管理、网约车驾驶员资质及管理、出租汽车数量调控三个方面。

        北京市根据意见建议对文件主要内容进行了修改。一是降低了车辆排量、 轴距、车长等方面要求,将网约车辆原标准“车辆排量不小于2.0L或1.8T”调整为“车辆排量不小于1.8升”“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调整为 “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在“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升、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一条中取消了“车长大于5100 毫米”的限制性条件。二是将网约车驾驶员年龄条件由原“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改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三是新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非 经营性车辆不得从事网约车运营”。四是新增“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及车辆,给予5个月过渡期。”五是 将网约车运价修改为“合理确定网约车计程计价方式,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此外,北京市表示基于首都功能定位、治理“大城市病”、治理拥堵和政策法规方面的考虑,对“京人京车”的要求没有改变。

        根据规定,网约车车辆要求为北京市号牌,缴纳营业性车辆的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驾驶员要求为北京市户籍,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等。平台实施经营权期限制,经营期4年,到期审核合格后可延期。

        规定提出鼓励私人小客车在依法合规下合乘。车辆须为北京市号牌,每车每日派单次数不超过2次。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顺风车名义提供网约车服务,也不得以顺风车名义进行其他非法营运活动。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 信息检索 --
精彩推荐
本站为公益宣传站,如涉及版权,请和我们联系。 关于我们 | 合作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