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6年12月5日召开的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起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3.96亿元与用友网络(21.790, -0.02, -0.09%)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共同投资发起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关村银行")。
《关于发起设立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8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收到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组转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 复[2016] 424 号)及《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716号),批复内容如下:
1、同意在北京市筹建北京中关村银行,银行类别为民营银行。
2、同意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认购该行总股本9.90%的股份。
3、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作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4、筹建期间接受北京银监局的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5、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北京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关注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6]424号)
2、《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资格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716号)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