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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铲除以“招聘”为名的传销组织

2017-08-16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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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四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 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和传销骨干

    《通知》中提到,近期,传销组织活动猖獗,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利诱欺骗有关群众误入传销骗局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以“招聘”、“介绍工 作”为名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起社会广泛关切。《通知》要求,要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加强对传销重点区域的排查 清理,对聚集型传销易发、多发区域,全面反复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和传销骨干。

    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

    同时,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压实平台企业的责任,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此外也要加强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大学生和求职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提升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

    做好涉传学生的说服和劝返

    《通知》规范了各部门的责任义务,要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传销违法案件,加强对防范传销的宣传;人社部门要严格规范招聘企业的经 营行为,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增强大学生等特殊求职人群在求职过程中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在校学生就业指导教育力度,防范传销,协 助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做好涉传学生的说服和劝返;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利用招聘活动进行传销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重点案件。

    行动

    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

    《通知》详细公布了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

    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对招聘过程中的涉嫌传销活动进行摸排,督导企业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全面分析研判外地人员在本辖区聚集传销活动的形势,严厉打击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欺骗 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要案,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 学生的行为;严格规范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出租房屋管理。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对开展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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