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以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采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环境执法等措施,着力开展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两项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连续两年实现“双下降”,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率达到88%以上,位居济南市各建成区前列。
历下区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对新上项目直接与节能减排指标挂钩,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按国家产业目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设备,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减少一次性煤炭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把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控制新增污染源的关键环节来抓,积极鼓励和支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项目上马,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建设项目坚决拒批。2007年,全区审批的37个建设项目全部符合环境准入标准。
通过配套管网建设、加大市政管理投入和污水管网敷设力度,历下区消除了清污混排现象,完成了一家大型企业废水限期治理工程和一家重点单位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并投入运营,每年可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10.2吨。对辖区内两条主要河流实施截污,将一部分城区生活污水截污进入水质净化厂,并开始建设污水集中处理与回用工程。加大集中供热普及率,淘汰6吨以下燃煤锅炉7台。其中,煤改气项目两个,将3台燃煤锅炉改为燃气锅炉,将4台燃煤锅炉淘汰后接入集中供热管网,此两项工程分别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7.31吨和59.14吨。对辖区16个烟尘控制区进行复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已关停的“三小”企业反复巡查,杜绝“死灰复燃”。严格控制秸秆焚烧,防止烟尘污染环境。
去年以来,历下区连续开展了3次打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在执法中严格环境管理规定,要求用煤单位严把进煤关,燃煤所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出1200mg/m3的国家标准。辖区内禁止使用1蒸吨以下小型燃煤炉具,饮食行业门头房、零散摊点、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炉灶不得使用块煤、无烟煤和大小蜂窝煤,防止燃煤产生大气污染。对违法排污企业严管重罚,特别是明知故犯、屡查屡犯、恶意排污的,一律停产整顿,给予高限处罚,遏制环境污染反弹。截至目前,先后监督两家单位完成了限期治理任务,对53家环境违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污染环境的不法企业,坚决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严重者实施限期治理,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彻底解决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