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排放超标严重,贾新明、韩志远、王泽强、刘宏斌4名相关责任人被严处。
今年4月,环保部、省环保厅对长治县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管理混乱,运行不正常,出水发黑,起白沫,在线监测瞬时数据显示化学需氧量超过100mg/L,与国家标准60mg/L相比严重超标。随后,长治市政府对长治县政府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尽快查明原因进行整改,同时按照行政问责制的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跟踪督办。近日,长治市环保局、长治市监察局对长治县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管理混乱、超标排放问题所涉及的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分别给予撤职、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