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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2年春节期间烟花燃放伤情下降45.7%

2012-02-07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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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6日)24时,龙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工作落下帷幕。昨晚,副市长刘敬民、苟仲文坐镇指挥中心,指挥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元宵节后五环路内禁放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加强节后烟花爆竹的回收和管理。

    春节期间,各级执法部门加大了对非法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据统计,自去年冬季以来,全市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8812箱,同比上升139%;查获非法烟花爆竹案件204起,同比上升15.9%;处理226人,同比上升14.7%。

    1月22日除夕至2月6日正月十五,本市燃放秩序总体良好,全市十六类地区6.4万余处禁放点、1429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20个集中燃放点未出现安全问题,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有效地维护了公共安全,广大市民在安全、欢乐、祥和的氛围中度过了2012年新春佳节。

    据统计,从除夕零时至正月十五24时,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192起,受伤272人,其中死亡1人,相比去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情203起,致伤501人,同比分别下降5.4%和45.7%,死亡下降50%,摘眼球下降100%。按照万人火情率和万人伤情率进行统计,今年全市万人火情率及万人伤情率均处于良好等级。

    下一步,市政府烟花办将组织各部门、各区县积极做好烟花爆竹回收工作。一方面,将通过“礼品换花炮”主题活动,将市民手中的烟花爆竹予以回收,并统一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市安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零售网点未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回收、处理。

    市政府烟花办提醒广大市民,正月十五以后本市五环路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市民主动上交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不要在五环路内储存和燃放,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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