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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杜绝“政府干扰”环境执法

2005-05-23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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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和省环保局联合制定措施,加大对“政府干扰”基层环保部门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和省环保局明确,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特别是重大污染案件,要随查随办随时移送,监察部门将迅速调查、快速处理。
  为此,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和省环保局决定,今年在环保工作中重点抓好“七个一批”:一是环保部门要移交一批环境违法案件;二是要对一批行政不作为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三是要下达一批监察建议书;四是向司法部门移送一批环境违法案件;五是要查处一批违法违纪人员;六是要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曝光一批大案;七是要对一批重点市、县(区)实行黄牌警告。省监察委员会将每季度与环保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环保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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