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自2005年明确提出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来,已有22项指标达到国家创模考核要求,计划将于2007年接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验收。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滨州市城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通过热电燃煤脱硫、加快集中供热、汽车尾气治理、控制扬尘等措施,保证了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以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点源稳定达标、污水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彻底解决全市的水污染问题;以推行机动车禁鸣、降低交能噪声、加强工业噪声和社会噪声治理为重点,确保城区内交通干线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大力打进生态保护和建设,推进生态市建设、生态示范区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改善全市生态环境,为生态市建设奠定基础;以垃圾无害化处理、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为重点,把城市基础功能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