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江苏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为全面提高化工企业的“清洁度”,近日,江苏省环保厅在全省化工企业中,全面组织开展了植树造林工程,利用植物方法,遏制污染、净化环境。
目前,江苏省共拥有各类化工生产企业12346家,其中规模以下企业7422家,占化工企业总数的60.1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178家,占化工企业总数的33.84%。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从2007年起,全省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将进入集中整治、限期整改的阶段;同时,还要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工作。
在全省化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中,江苏省环保厅把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作为改善化工企业厂区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绿化覆盖率,既能阻止噪声扩散、吸附烟尘粉尘、吸收有毒有害气体,又能美化厂容厂貌。
为加快推进化工企业植树造林工程,江苏省环保厅要求全省化工企业抓紧制定企业植树造林规划,坚持把企业植树造林与污染防治任务结合起来,与建设花园式工厂、改善企业形象结合起来;要重点抓好各级各类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植树造林,力争在企业与企业之间、不同类型的园区、集中区周边,形成较为合理的生态防护林带;同时,要合理选择化工企业植树造林的树种和配置模式,坚持以防治污染和美化企业环境为主要目标,坚持污染防治效果和视觉景观效果、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统一,坚持乔灌花草合理搭配和多林种有机结合,广泛选用生长速度快、抗污染强、干形效果好的乡土树种;要依据企业所在地不同的立地类型特点,以及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状况,科学选择树种,既要考虑到适宜当地自然条件生长的树种,又要考虑到能对有毒有害气体抗性较强及吸附作用、隔声效果较好的树种;积极探索不同的林种树种搭配模式,在厂界周围种植树种应以常绿树种为主,力争通过大乔木、中乔木、小乔木、灌木相结合的方式,使企业四周形成10米以上的防护林带。
江苏省环保厅还要求,已建成投产的化工企业,充分挖掘企业内部土地资源,努力满足生态用地,除了保留必要的生产、生活及道路用地外,其他地方应尽可能植树造林。对于在建企业和规划建设的化工企业,要保留足够的植树造林用地,在建设总体规划中必须含有植树造林规划。植树造林与企业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建成。今后,凡是植树造林面积达不到一定要求的化工企业,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有关部门不予验收,不得批准投产;要切实做到植树造林工程组织有落实、工作有布置、结果有考核、效果有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