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5日从深圳市环保局了解到,近年来,深圳市要求违法排污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开忏悔,并向社会做出守法承诺,该措施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
“忏悔承诺制”始于2004年9月,为完善打击环境违法的威慑体系,深圳提出对违法排污行为应在媒体上公开忏悔,并做出守法承诺。当年11月,深圳旺达彩印厂因把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塘头河被重罚10万元,并首次执行公开忏悔,开全国先河。2005年4月19日,该规定被列入当年制定的《排污许可证吊销办法》。
今年来,深圳市继续“铁腕”治污,除实施公开忏悔和承诺制度外,还采取在法定范围内对环保违法企业按上限处罚;情形严重者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追究负责人刑事责任;将全市工业污染源分为三类进行监管;将全市区域划分为56个单元网格,责任明确到人等措施。
此外,深圳市环保局还将企业的环保情况与银行信贷挂钩。人民银行深圳市支行根据环保局今年移交的企业环保信息,停止了4家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共1.3亿元贷款。
据统计,仅今年1至9月,就有14家企业在媒体公开忏悔。深圳市环保局表示,把环境行为和企业声誉、企业形象结合起来,将让企业在违法时必须考虑高代价性成本付出。(记者胡谋)
公开忏悔管用说明什么?
按照深圳市环保局的说法,让违法排污企业在媒体上公开忏悔,将让企业在违法时必须考虑高代价性成本付出。从这几年实施的情况看,这种办法还挺管用。那么,公开忏悔的成本高在哪里?
上媒体公开忏悔无疑是种“软措施”,“软措施”有奇效,显出“硬手段”的疲软。一些地方、一些企业顶风作案,正是由于行政处罚的成本敌不过高利润的诱惑。相比交一张罚单完事,上媒体公开忏悔后社会公众知晓,相关部门会重点关注,继续紧盯这些企业是否真正落实承诺。如果再次发生违法排污,相关部门绝不敢手下留情,因为公开忏悔,对相关部门也是一种提醒与监督。这些也许让违法排污企业更觉胆寒。
应当看到,公开忏悔的高成本实际上还是基于违法排污企业对于严格执法“硬手段”的畏惧。并不是“硬手段”不管用了,而是节能减排监控措施不到位、处罚额度相对较低等“硬手段”不硬的现象大量存在,让某些违法企业有恃无恐。只有抓住症结,使“硬手段”更硬,让“软措施”更多样,逼着违法排污企业不得不重新算算这笔“成本账”,才能保证节能减排目标真正实现。(梁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