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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拒批20个千万元项目 市县建成监控平台并与重点污染企业联网

2007-12-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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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治污减排为工作重点,以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中之重,全市水和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水和大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今年1~11月,全市3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徐寨、于楼、湘子庙COD浓度均值分别为34.5mg/l、43.3mg/l、36.6mg/l,氨氮浓度均值分别为1.46mg/l、3.21mg/l、1.49mg/l,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改善。城区空气质量日报良好率达到96.6%。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标准化能力建设明显增强。全市8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于今年9月全部通过山东省环保验收,并基本实现正常运行,市、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35.5万吨,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均已开工建设,年底将全部竣工。国电菏泽发电厂完成一、二期脱硫工程,11月通过省环保局验收并投入运行;三期脱硫工程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并通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验收监测。城区160个单位的烟尘治理工作已完成。市、县财政投入1036万元建设了市、县环境监控平台,实现远程监控;58家重点污染企业及8个县的河流出境断面都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仪,22家重点企业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实现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
  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进一步严格。截至10月底,市环保局共审批项目208个,全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坚决拒之门外,今年以来仅市级环保部门就拒批20多个投资过千万元的项目。
  老污染源治理、管理进一步深入。对全市90家重点企业进行新一轮限期治理,87家已完成;对造纸、化工、淀粉、皮革、印染等重污染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减少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市政府组织了6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造纸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取缔小蒜干企业等大规模环保专项行动,对338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罚款等处理,仅取缔污染严重的小蒜干企业就近174家。
  环保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完善了《菏泽市环保系统八条禁令》等26项规章制度,出台了《菏泽市环境执法有关制度程序》,积极开展培养“七种风气”和“勤政廉政,科学发展”等主题教育活动。菏泽市环保局被评为“全市行风热线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受理工作先进单位”,环保部门的社会形象不断提升。
  注重实干强化责任
  结合菏泽市环保工作的实际,菏泽市环保部门不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责任追究。按照《县(区)经济实绩考核办法》的要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靠上抓,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调度力度,对任务完成不到位的县(区)坚决实行“区域限批”、“一票否决”,对县(区)政府“一把手”实行责任追究。
  菏泽市深入实施“碧水蓝天”工程,重点抓好工业点源废水再提高及中水回用等工程建设,对进展较慢及治污效果不理想的项目,逐一排查,详细列明所存在问题,研究具体应对措施,按照责任书标准和要求,限期完成。深入实施工业锅炉治理及城区蓝天工程,确保全市水和大气质量安全。
  按照国家、省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菏泽市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有关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为明年环保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定期组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实行明察与暗访结合,严格依法处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及相关责任人,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失察的县(区)实行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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