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3日,湖南省召开环境污染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平安财险湖南分公司首次在省内推出“平安环境污染责任险”。这是湖南推进环境管理由单一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市场手段的一次有益尝试。
由于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和新产生的环境问题交织在一起,湖南正处于环境风险高发期。为降低环境风险,提高风险处置能力,平安财险湖南分公司开发了《平安环境污染责任险》,并于2008年4月正式获得了保监会的核准备案。
这个险种约定,被保人自追溯日起至终止日的期间内,在被保险场所内从事保单载明的业务活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污染损害,由此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以及第三者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或行政性命令对污染物进行清理发生合理必要的费用支付将获得保险公司赔付。同时,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事故后,为了控制污染物扩散,减少损害,或为了直接抢救第三者的生命、财产所发生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费用,均属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
平安财险湖南分公司同时承诺:对10万元以下的案件,只要资料齐全,将在3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对10万元以上的案件,只要资料齐全,将在10个工作日内赔付到位。
湖南省环保局副局长谢立指出,开展环境污染保险试点是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有益实践,是完成减排工作的重要手段。他要求各市州环保部门及企业要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积极推进环境污染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