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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村民围堵垃圾厂续 环保局建议村民整体搬迁

2009-04-15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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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垃圾厂最近的一排房子,很多都像新建的

  4月8日下午,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环保局得到《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豫环监[2003]37号文件》和《垃圾厂厂址选择与区域环境概况》等文件。郑州市环保局科研所负责人对这些文件进行了解读,垃圾厂修建时距离村庄100米,现在张李垌村出现违规建房的问题。

  ■ 规划

  垃圾厂修建时距离村庄100米

 
  8日,记者从郑州市环保局得到《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豫环监[2003]37号文件》和《垃圾厂厂址选择与区域环境概况》等文件。

  根据从郑州市环保局得到的厂址选择与区域环境概况中提及,立项时郑州市成立了选址考察组,按照当时评估,填埋场边界北距张李垌村100米,南距太子庙沟村20米。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豫环监[2003]37号文件中也表示,垃圾处理厂建成使用前应完成太子庙沟居民的搬迁工作。根据投运后的实际监测情况,对周围其他村再进一步采取包括搬迁在内的防治措施。截至2006年6月,经过郑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所研究人员核查,太子庙村20户村民已完成搬迁。

  郑州市环保局科研所一负责人称,张李垌村村民是否搬迁,这涉及卫生防护距离的估算。在厂址选择与区域环境概况文件中记者看到,按照气体硫化氢排放量,计算填埋场所需的卫生防护距离时,如果垃圾处理方式为气体直接排放,应设卫生防护距离为4200米;如果为气体燃烧,集气效率90%时,应设卫生防护距离700米。

  该负责人说,卫生防护距离是指距离垃圾处理厂的防护距离内,不能建民宅、学校等人口较多的聚集地。根据气体燃烧情况,住宅区与垃圾厂之间距离最低不能低于700米。

  根据这位负责人的表述,垃圾厂应在村民住宅区700米之外,700米之内最好没有民宅、学校等,如果有民宅、学校的话,则需要搬迁。按照2003年,考察组对张李垌村与垃圾处理厂之间的估测为100米,这说明其中一部分村民需要搬迁;但是测定距离由最初的100米,变成现在村庄与垃圾厂只隔20米,这说明在村民中也出现违规建房的问题。 

  ■ 说法

  恶臭与村庄附近不规范的垃圾厂有关


  据该负责人称,侯寨乡有许多不规范的垃圾厂,恶臭与蚊蝇的产生与它们也有一定关系。

  该负责人说,恶臭能污染环境。垃圾厂的恶臭污染,是气体中含有如硫等化学物的“发臭团”发出的难闻气味,许多恶臭气体都对人体有害,比如硫化氢、乙胺等化学物质毒性较大。

  “恶臭污染对人类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影响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该负责人称。严重的恶臭对人体的内分泌系统会造成影响,使内分泌系统紊乱,降低代谢活动。恶臭也会引起个人恶心、呕吐、头晕、头痛、倦怠无力、咳吸胸闷等不舒适感。

  但据他了解,郑州市垃圾处理厂的除臭和杀毒比较规范,是按照规定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处理。所谓的无害化、减量化处理意味着工作人员对垃圾进行填埋,对不同的垃圾进行分拣,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该负责人说,张李垌村所属的侯寨乡有许多不规范的垃圾厂,他们将垃圾直接倒入沟中。因为没有防渗膜隔离垃圾与土壤,由垃圾产生的渗滤液会慢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滋生的蚊蝇也能带来传染病。张李垌村有村民出红疹,这和不规范的垃圾厂有一定关系。

  4月8日,记者再次联系到二七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阚安生,他表示有关部门正在协商解决此事,但不方便透露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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