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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毁地补偿下月发放 京首次为野生动物“埋单”

2009-11-17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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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猪等六种野兽毁坏庄稼,农户最高可获得政府80%的经济补偿。今年是《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实施的首个年份,记者从市野生动物保护站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全市有6个山区县接到受损单位或个人提出的补偿申请。经统计审核后,补偿款将于12月份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王民中介绍,每年秋季是野生动物下山毁损庄稼的高发期。从9月份开始,昌平、平谷、门头沟、延庆、怀柔、密云6个山区县都陆续接到了受损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经济补偿申请。

  “从申报情况来看,野猪毁地的现象最严重,獾的数量也比往年要多。”延庆县园林绿化局生态站薛站长说,该县不少玉米地、花生地、黄豆地遭到了野猪和獾的践踏,其中损失最惨重的是井庄镇的一户农民,六七亩玉米地几乎被野猪拱得颗粒无收。

  除了野猪、獾毁地,部分区县还发生了老鹰、豹猫、黄鼬偷袭家禽的事件。但到目前为止,全市还没有野生动物伤人的事件发生。

  根据今年4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野猪、狼、猪獾、狗獾、豹猫、黄鼬6种野兽以及金雕、猫头鹰等猛禽,造成农作物损毁、家禽家畜受伤或者死亡的,当地政府最多给予80%的损失补偿。

  “补偿款不是一申报就能领,必须走调查、审核、公示等一系列程序。”王民中介绍,目前,6个山区县的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正在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核实,核实完毕后,对申请人的补偿意见将在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再由当地林政部门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补偿款。

  预计全市补偿工作的统计核实工作将于11月底结束,今年年底之前,补偿款将全部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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