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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最长可享三年社补

2017-01-11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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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本市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时,将可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保补贴。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公布,本市将扩大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此次共新增包括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四类群体。

  本市将加大促进就业政策扶持力度,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在招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 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本市分流职工四类群体时,可申请享受岗补社补,具体包括毕业年度内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本市毕业生 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本市毕业生;由本市接收的批准退出现役时间尚未超过一年的退役士兵;与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且享受失业保险基金 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的人员;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实施化解过剩产能、疏解搬迁以及其它全市重大调整改革项目、在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企业中,需分流的 本市职工。

  据介绍,用人单位招应届高校毕业生时,不享受岗补,但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本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补贴基 数。当招用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本市分流职工等三类人员时,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五年的岗补社补;岗补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社补标准 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低于该标准的,按照实际缴费基数予以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9%,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 险补贴0.8%。在此之前,本市的岗补社补补贴对象限定为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

  此外,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通过未经全市统一认定的公益性岗位、非公益性岗位,按规定招用上述补贴对象时,也可作为用人单位申请享受岗补社补。该政策从今年4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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