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环境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地为环境管理服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自1999年起,出版环境统计年报。总局领导对此事非常关心,解振华局长批示:“同意出版,要图文并茂,搞成有影响、高质量的工具书”。
本年报是根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境统计数据汇总整理而成的。
年报中的资料包括:
1.对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和社会生活产生的污染物的统计数据,称为综合年报统计数据。
2.环境管理以及各级环保系统能力建设等情况,由各级环保部门提供、整理而成,称为专业年报统计数据。
2000年的统计范围与1999年相同,所统计的数据自1998年以来具有较好的可比性,县及县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自1991年以来均可比。
2000年,全国的环境统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数据:
1.重点调查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共计7.1万家,其中县及县以上工业企业4.4万家,乡镇工业企业2.7万家;
2.对乡镇工业中的机制纸及纸板、印染、皮革、酒类、制糖、淀粉、罐头等10个废水重点污染行业,建材(水泥、砖瓦、石灰)、焦炭、铸造、硫磺、铁合金等5个废气重点污染行业,以及原煤、洗精煤、铁精矿、铜精矿、铅锌精矿等5个固废重点污染行业的产品产量进行了调查。依据行业排污系数对这些行业中非重点污染源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烟尘、粉尘、固体废物等进行了测算,汇总生成乡镇工业非重点调查数据;
以上两方面数据汇总成为各地区工业污染排放数据。
3.对社会生活及其他污染进行了调查,包括除工业生产活动之外的所有社会、经济活动及公共设施的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染物。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和污水中COD排放量是依据非农业人口数和人均排放系数测算所得,生活SO2和烟尘排放量是依据生活及其他煤炭消费量及所含硫份、灰份测算所得。
主要环境统计指标解释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