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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环境统计年报 - 入海陆源工业废水排放情况

2005-03-23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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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沿海11个省(市、自治区)、40个地级市和142个县(区、市)有海岸线,参照《海洋经济统计分类与代码》规定,我国入海陆源工业废水排放情况以142个县级单位为统计的范围。

2001年,对9093家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进行了统计,占全国统计企业数的12.7%;沿海地区企业排入四个海域的工业废水19.6亿吨(其中,排入渤海3亿吨),占工业废水总量的9.7%;排入四个海域的工业COD50.7万吨(其中,排入渤海20.1万吨),占工业COD排放量的8.3%。
统计表明,4个海区中接纳的工业废水以东海最多,为9.8亿吨,占入海工业废水排放量的50%,其次为南海、渤海和黄海;4个海区接纳的工业COD以渤海最多,为20万吨,占入海工业COD排放量的39.6%,其次为东海、南海、黄海。
在4个海区中,黄海受纳的工业废水和工业COD排放量最少,与全国近岸海域水质状况的结论相吻合(见表7)。
 
 
表7    入海陆源工业废水排放及处理情况

海域    名称
地区
名称
汇总企业数(个)
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
污染物排放量(吨)
总量
达标量
达标率%
COD
石油类
氨氮
渤海
天津
146
5068
5022
99.1
9976.9
141.1
860.4
河北
142
12900
11888
92.2
48838.0
80.3
2795.7
辽宁
196
3230
931
28.8
93867.0
11.0
95.1
山东
454
9797
9555
97.5
48617.2
86.6
2917.6
总计
938
30994
27396
88.4
201299.0
318.9
6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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