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2001年,全国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5.6%,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高于90%的地区有天津、北京、浙江、上海、安徽、福建、山东、江苏、海南、黑龙江。
全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70%,我国长江、珠江流域企业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废气
2001年排放的工业废气中,燃料燃烧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62.9%;工艺过程中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51.0%。
2001年,全国工业锅炉烟尘排放达标率(烟尘排放达标的工业锅炉数与工业锅炉总数的比率,下同)平均水平为88.9%,比上年降低2.1个百分点。全国90%以上地区工业锅炉烟尘排放达标率均在80%以上,天津等11个地区达到90%以上,青海和贵州为61%。
全国工业锅炉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60%,11个地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北京和天津达到90%以上。
全国工业炉窑烟尘排放达标率平均水平为67.2%,比上年降低3.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有16个地区,其中,北京、上海、黑龙江和广东达到90%以上,青海和贵州在40%以下。
全国工业炉窑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46.1%。高于80%的有北京、上海、黑龙江和天津4个地区,其中,北京达到96%。
2001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52.1%,比上年增加6.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