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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专项资金保护饮用水水源

2009-05-05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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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近日召开水资源保护工作会,进一步明确了每年将增投2.8亿元的水源保护专项资金,并就当前要突出抓好的工作进行部署。会上,昆明市市长张祖林代表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区、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会议要求,突出抓好水资源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法规政策的建立完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人口转移外迁工程、生态环境建设、节水和再生水利用、城乡饮用水安全等8方面的工作。
  会议强调,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严格实行禁养止耕,二级保护区实行“农改林”,三级保护区压缩耕地面积;在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到2012年水源区集镇污水处理率达90%,二级保护区村庄污水收集处理率达70%,三级保护区村庄污水收集处理率达50%,到2010年,集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90%,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0%。此外,今年必须完成松华坝、云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垃圾收集、清运以及处理设施建设。
  会议要求,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人口数量,实施人口外迁。计划到2010年,完成松华坝一级保护区、云龙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的人口搬迁工作。
  会议指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主要河道、沟渠进行全面绿化,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开山采石、挖砂、取土及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项目,加强对工业废水处理排放的监管;因地制宜发展节水灌溉,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在生活用水方面,实行定额管理和超计划用水阶梯式收费制度。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有条件的必须按标准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新建小区和公共建筑也要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今年年底前,完成主城4区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255口地下水井的封闭。
  为使水源保护专项资金足额到位,张祖林在会上表示,在确保全市已安排主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建设保护专项经费并逐年按比例增加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两亿元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同时五华、盘龙、官渡、西山、高新区、经开区、滇池旅游度假区及呈贡新区每年各安排1000万元,建立水源保护专项资金。此外,昆明市还将建立社会补偿机制,提高水资源费收取额度,适时推进以饮用水商品化为趋向的改革,增加的收入全部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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