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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胜诉 获泰诚实业赔偿8739万元

日期:2011-12-23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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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000931.SZ)12月22日晚间公告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判决,北京泰诚实业发展公司偿还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债务8739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据公告,2006年1月18日,中关村建设、泰诚实业以及北京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署了《协议书》,泰诚实业认可欠付中关村建设的债务本金总额为5156万元,并同意对中关村建设因未清偿债务所致损失进行补偿,补偿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及利息、中关村建设转让款和补偿金等。泰诚实业认可,截止至2006年1月31日,其向中关村建设应付欠款总额为8739万元。

前述协议书签订后,泰诚实业一直未予履行。2011年7月,中关村建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泰诚实业偿付欠款8739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同时要求泰诚实业承担本案诉讼费。7月21日,中关村建设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书。

中关村称,由于双方均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公司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利润的影响。

中关村22日收报4.82元,跌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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