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中关村北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处置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
中关村北斗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关村北斗股权”)的分配通
知书及关于处置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港湾”)项目部分
分配款项人民币1166.71万元。
一、基本情况
2014年8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
设立北斗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8月14日的《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参与设
立北斗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编号:2014-067)。
中关村北斗股权成立后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持有互联港湾16.67%股权,2015
年12月以人民币5000万元出让了所持互联港湾16.67%股权,已完成了工商变更手
续。
根据分配通知书,经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北京中关村北斗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测算,公司在中关村北斗股权关于处置互联港湾项目中
分配所得预计产生净利润人民币2100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占2014年度经审
计的公司净利润41.25%。
二、对于公司的影响
依据中关村北斗股权分配通知书,公司在中关村北斗股权关于处置互联港湾
项目中分配所得为投资收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计入公司2015年度投资收益,对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具有一定影响,具体以
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