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之控股孙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素制药)近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11001059,发证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22 日,有效期三年。
依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华素制药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鉴于2016年华素制药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计征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公司2016年已披露定期报告中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北京中关村(9.710, 0.06, 0.62%)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