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获北京银监局开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22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
布了《关于获得中国银监会及北京银监局核准批复的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关村银行”)
筹备工作组转来的《北京银监局关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京
银监复[2017] 271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批准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机构名称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北京中关村
银行”。
三、核准机构住所与营业场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3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东
塔商业1层,写字楼5、25、26、27 层。
四、核准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
五、核准金融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
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
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抅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中关村银行应严格遵守该
章程约定开展金融服务。
七、核准郭洪、王萌、王文京、吴政平、文剑平、刘笃宇、王长田、何巧女、薛
向东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王巍、申嫦蛾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郭洪董事长的任
职资格,核准王萌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暴冰副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梁勇首席信息
官的任职资格,核准王海茹首席人才官的任职资格,核准方兴风险总监的任职资格,
核准赵凌宇审计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中关村银行筹备组持上述批复至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领
取《金融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营业。
工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应于 1个月内向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报告相关
情况。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2017年6月7日,北京中关村银行筹备工作组领取了《金融许可证》,6月8日领取
了《营业执照》。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关注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