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中关村财经 > 正文

中关村: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期:2017-11-17  来源:交易所
[字体: ]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17年 10 月 31 日发布《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 11 月 16 日(周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5 日(周三)—2017 年 11 月 16

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6日(周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 11月 15日

(周三)15:00至 2017 年 11 月 16 日(周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14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占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 5 位股东持有的股份 21572343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437%。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 1位股东持有的股份

20921322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79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 651020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刘敏、张丽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司洪伟先生、法律顾问刘敏、张丽律师和股东代表陈萍女士担任监票人,监督现场会议投票、计票过程。

议案 1、关于为华素制药向河北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215691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0%;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4779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39%;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共 3 页

同意 215691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0%;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64779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39%;反对 3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敏、张丽;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签署);

4、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5、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发布人:  验证码:  
200汉字以内

中关村社区 版权所有 / 京ICP证05038935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招商 | 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