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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对账单今起邮递 可作个人缴费证明

日期:2011-05-18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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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办理相关手续,今年,社保对账单将增加一项社保缴费证明的新功能。从今天开始,2010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邮寄工作正式开始,个人最早5月19日就可以收到对账单。至2011年6月30日,全市660余万参保人员将陆续收到装有个人2010年度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信件。

  由于车市、楼市的限购令,社保缴费证明成了很多人需要开具的重要证明资料。今年市社保中心将在2010年度社会保险对账单的醒目位置标注“可作为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010年度邮寄对账单人数为660余万人,较2009年的540余万人增加了120万人,增长率为22.2%。

  另外,社保中心提醒,参保人在收到对账单后,应于2011年6月30日前认真核对2010年度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对所核对信息有异议,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由参保人所在的参保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若参保人与参保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应于2011年10月15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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