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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2012年核高基申报课题 平板电脑入选

日期:2011-04-24  来源:腾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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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消息,日前,工信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2年课题申报的通知》,同时《2012年课题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显示,本次申报课题实施期自2012年1月起计,包括基于国产CPU/OS的平板电脑类产品批量应用、基于国产软硬件的手机解决方案及样机研制以及型网络应用及服务平台研制与示范等在内的13个课题入选。

  《申报指南》指出,课题《基于国产CPU/OS的平板电脑类产品批量应用》旨在占领市场和形成大规模销售,实现国产CPU和OS在平板电脑类产品中的大批量应用。考核标准包括七个方面: (1)主处理器为国产CPU; (2)采用国产OS;(3)支持网络应用、办公软件、电子邮件、多媒体娱乐、游戏等功能;(4)支持多点触控和手写输入功能,终端屏幕7英寸以上;(5)支持“应用商店”模式的第三方应用软件;(6)最终产品具备自有品牌和市场知名度;(7)实现产品销售100万台以上。该课题的实施周期为2012年1月--2013年12月,后立项、后补助,课题所需经费依据实际需要编制,中央财政资金不多于5000万元。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经评审后确定支持单位数量。

  此外,根据通知要求,此次申报日期截止到2011年5月20日16:00,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将申报材料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或专人送达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万寿路机关电子信息司的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以下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2012年课题申报指南》全文: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2012年课题申报指南

  (公开发布)

  课题1-1: 基于国产CPU/OS的服务器研发与应用推广

  研究目标

  基于“十一五”期间本专项CPU和OS相关课题的成果,突破国产CPU和国产OS的优化适配和集成技术,研制服务器主板和整机系统,并实现小批量应用。

  考核指标

  (1)采用国产CPU及符合POSIX和LSB等标准的国产操作系统;

  (2)支持系统级虚拟化功能;

  (3)具备服务器软硬件故障检测、诊断、隔离和恢复机制;

  (4)服务器稳定性、可靠性达到实用化要求;

  (5)服务器整机销售不少于1000台。

  课题实施周期

  2012年1月--2012年12月。

  其他事项

  (1)课题安排:支持2-3家。

  (2)课题资金资助方式为前补助;

  课题所需经费依据实际需要编制,中央财政资金不多于1500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 1:1;

  地方政府可为本课题提供配套资金。

  (3)服务器整机厂商牵头,联合国产CPU/OS厂商共同承担。

  牵头申报单位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运营、中资控股的服务器整机企业,具有研发及市场优势,服务器整机产品在国内有较高市场占有率。

  联合申报单位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运营、中资控股,主要从事国产CPU/OS研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具备对基于国产CPU/OS的服务器整机研制的支撑能力。

  课题1-2 国产软硬件在数控/工业控制装置中的应用与推广

  研究目标

  建立基于“十一五”期间本专项CPU相关课题成果的数控/工业控制装置软硬件平台,研制采用国产CPU的数控/工业控制装置和配套系统软件,实现国产软硬件在数控/工业控制装置中的小批量应用。

  本课题与04专项互动。

  考核指标

  (1)采用32/64位国产高性能CPU;

  (2)研制至少1种基于国产软硬件的数控/工业控制装置;

  (3)各项指标达到实用化标准;

  (4)基于国产CPU的数控/工业控制装置销售不低于1000台。

  课题实施周期

  2012年1月--2014年12月。

  其他事项

  (1)课题安排:支持2家。

  (2)课题资金资助方式为前补助;

  课题所需经费依据实际需要编制,中央财政资金不多于2000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 ≤ 1:0.5;

  地方政府可为本课题提供配套资金。

  (3)数控/工业控制装置厂商牵头,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

  牵头申报单位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运营、中资控股的数控/工业控制装置整机企业,具有研发及市场优势,数控/工业控制装置产品在国内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

  联合申报单位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运营、中资控股的国产CPU和软件研发优势单位。

  (4)优先支持有成功应用案例的单位。

  课题1-3 基于国产CPU/OS的党委办公信息系统应用研究及示范工程

  研究目标

  基于“十一五”期间本专项CPU和OS相关课题的成果,针对中央党委机关办公信息化的需求,突破基于国产CPU和基础软件的系统集成、应用迁移和优化技术,研制和建立基于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中央党委机关办公信息系统及应用示范。形成面向中央党委机关办公信息化的国产软硬件应用解决方案,推动国产软硬件的技术水平和技术成熟度的提高,促进国产软硬件在中央党委机关信息化领域的应用推广,提升基于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信息系统集成能力。

  考核指标

  (1)形成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中央党委机关办公信息系统及应用示范,满足一个中央党委机关单位的使用要求,支持500-1000个用户的使用规模;

  (2)集成国产软硬件(CPU、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数据库等)产品;

  (3)形成中央党委机关办公信息化系统对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需求分析报告,国产CPU和基础软件的应用迁移和系统集成方案报告,国产CPU和基础软件应用评估报告;

  (4)提交基于国产CPU和基础软件的中央党委机关办公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和应用指南;

  (5)建立基于国产CPU和基础软件的应用支撑平台和集成测试验证环境,提供应用解决方案的参考模型、数据迁移工具和案例库;

  (6)建立基于国产CPU和基础软件的党委办公信息化系统售后服务流程及服务规范;

  (7)形成一支稳定的、具备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的人才团队;

  (8)通过本指南“课题1-7 基于国产CPU/OS的办公信息系统应用方案评测及规范研究”承担单位组织的测试。

  课题实施周期

  2012年1月--2012年12月。

  其他事项

  (1)课题安排:支持2家。

  (2)课题资金资助方式为前补助;

  课题所需经费依据实际需要编制,中央财政资金不多于2000万元;

  课题承担单位和地方政府可为本课题提供配套资金。

  (3)牵头单位可为中央党委机关信息化支撑部门或系统集成商,用户单位作为需求方参与实施。

  牵头申报单位的要求:

  1)中央党委机关信息化支撑部门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法人单位,具有承担中央党委机关办公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用户单位办公厅出具的办公信息系统改造的确认函。

  2)系统集成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运营、中资控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一级)的企业法人单位;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具有承担中央党委机关办公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用户单位办公厅出具的办公信息系统改造的确认函。

  联合申报单位的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运营、中资控股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并与牵头单位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

  (4)提供本课题用户单位需要的其他证明。

  课题1-4 基于国产CPU/OS的中央政府部门办公信息系统应用研究及示范工程

  研究目标

  基于“十一五”期间本专项CPU和OS相关课题的成果,针对中央政府部门办公信息化领域的需求,突破基于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系统集成、应用迁移和优化技术,研制和建立基于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中央政府部门办公信息系统及应用示范。形成面向中央政府部门办公信息化的重大国产软硬件应用解决方案,推动国产软硬件的技术水平和技术成熟度的提高,促进国产软硬件在中央政府部门信息化领域的应用推广,提升基于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信息系统集成能力。

  考核指标

  (1)形成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中央政府部门办公信息系统及应用示范,满足一个中央政府部门的使用要求,支持500-1000个用户的使用规模;

  (2)集成国产软硬件(CPU、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数据库等)产品;

  (3)形成中央政府部门办公信息化对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需求分析报告,基于国产CPU和基础软件的应用迁移和系统集成方案报告,国产CPU和基础软件应用评估报告;

  (4)提交基于国产CPU和基础软件的中央政府部门办公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和应用指南;

  (5)建立基于国产CPU和基础软件的应用支撑平台和集成测试验证环境,提供应用解决方案的参考模型、数据迁移工具和案例库;

  (6)建立基于国产CPU和基础软件的中央政府部门办公信息化系统售后服务流程及服务规范;

  (7)形成一支稳定的、具备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的人才团队;

  (8)通过本指南“课题1-7 基于国产CPU/OS的办公信息系统应用方案评测及规范研究”承担单位组织的测试。

  课题实施周期

  2012年1月--2012年12月。

  其他事项

  (1)课题安排:支持2家。

  (2)课题资金资助方式为前补助;

  课题所需经费依据实际需要编制,中央财政资金不多于2000万元;

  课题承担单位和地方政府可为本课题提供配套资金。

  (3)牵头单位可为中央政府部门信息化支撑部门或系统集成商,用户单位作为需求方参与实施。

  牵头申报单位的要求:

  1)中央政府部门信息化支撑部门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事业法人单位,具有承担中央政府部门办公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用户单位办公厅出具的办公信息系统改造的确认函。

  2)系统集成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运营、中资控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一级)的企业法人单位;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具有承担中央政府部门办公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用户单位办公厅出具的办公信息系统改造的确认函。

  联合申报单位的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运营、中资控股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并与牵头单位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

  (4)提供本课题用户单位需要的其他证明。

  课题1-5 基于国产CPU/OS的地方政府部门办公信息系统应用研究及示范工程

  研究目标

  基于“十一五”期间本专项CPU和OS相关课题的成果,针对有条件的地方政府部门(省、直辖市)办公信息化领域的需求,突破基于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系统集成、应用迁移和优化技术,研制和建立基于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地方政府部门办公信息系统及应用示范。形成面向地方政府部门办公信息化的重大国产软硬件应用解决方案,推动国产软硬件的技术水平和技术成熟度的提高,促进国产软硬件在地方政府部门信息化领域的应用推广,提升基于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信息系统集成能力。

  考核指标

  (1)形成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地方政府部门办公信息系统及应用示范,满足一个地方政府部门的使用要求,支持500-1000个用户的使用规模;

  (2)集成国产软硬件(CPU、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数据库等)产品;

  (3)形成地方政府部门办公信息化对国产CPU和国产基础软件的需求分析报告,国产CPU和基础软件的应用迁移和系统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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