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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两周岁展望

日期:2011-03-13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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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迎来2周年生日。两年来,股权激励、科技金融、政府采购等先行先试政策在中关村实施,政策“组合拳”取得显著成效,有效激发了高校院所和企业的创新活力。

  3月3日,“莱富特佰”登陆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报价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至此,“新三板”已挂牌和通过备案的中关村企业总数达到了81家。

  除了专为中关村企业而设立的“新三板”系统,国家和本市在中关村还实施了其他科技金融政策创新。北京银行、交通银行等14家商业银行在中关村设立了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针对中关村企业轻资产、重研发的特点,推出了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贷款品种,缓解了中关村企业的融资难。

  1月底,2011年政府采购首次签约大会举行,北京格林雷斯公司等企业获得了12亿元政府采购订单。示范区获批建设后,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成为一项制度被确定下来。在财政部等单位支持下,北京市和军队有关单位已分11批采购了99亿元中关村自主创新产品,有效推动了企业自主创新。

  股权激励试点是率先在中关村实施的先行先试政策之一。2010年2月,财政部、科技部下发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拉开了股权激励试点的帷幕。截至目前,共有350家单位参加试点,其中中央属单位146家,市属单位204家,近50家市属单位的股权激励方案得到批复。

  目前我国科研机构和企业从政府部门获得的科研经费,并没有按照国际上通行的间接费用和直接费用分开核算和管理的做法,而是采取提取管理费的办法。人员等费用不允许在项目经费中列支,这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项目承担单位的财政负担。中关村示范区在2009年开始试行重大科技专项列支间接费用的制度,分4批选择了161家单位的252个重大项目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并已将试点项目的申请与评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2010年底,为进一步激励示范区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更多一流人才和一流成果涌现,国务院原则同意了中关村“1+6”系列先行先试改革政策。

  “1”就是要搭建首都创新资源平台,采取特事特办、一条龙服务,落实国务院同意的各项先行先试改革政策。去年年底首都创新资源平台正式挂牌运行,目前共有19个国家部委的有关负责同志和北京市29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

 

 

  “6”就是指在中关村试点实施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建设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等6项政策。在中央部委的支持和首都创新资源平台的统筹下,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税收优惠等试点政策已陆续公布并实施。中关村管委会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财政部等中央部委近期将在中关村实施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收益权改革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证监会近期将向国务院上报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布实施后,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关村实施的6项政策将全部出台。

  中关村管委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实现总收入1.55万亿元,同比增长20%,约占全国高新区的1/6;技术合同成交额1579.5亿元,同比增长27.8%,占全国的40.4%,80%输出到北京以外地区。数据证明,在中关村实施的先行先试政策,极大地激发了示范区的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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