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陕西咸阳日前决定回购两座大桥,自5月1日起供市民免费通行。其中渭城桥1993年引进外资建设,原收费期限至2018年;秦都桥采用基础设施特许权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经营,期限25年。
“回购”路桥是正确方向
公路收费屡起争议,有多方原因:一是经营权卖给了企业;二是公路建设仍需收费筹资或还贷;三是工作人员安置困难。这些因素并非无法解决。许多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咸阳市回购两座大桥,都证明了这一点。在各地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情况下,这实际上是一个意识和决心的问题。
公路公路,“公”字当头,是最典型的公共品之一。一段时间之所以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也是因为公路交通发展滞后,而政府当时的财力确实有限,是为权宜之计。现在,政府财力日益充盈,理应恢复公路的公共品属性。